《欽州市燃氣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解讀
一、出臺背景
根據《欽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應急預案修訂和演練工作的通知》(欽應急委辦〔2020〕1號)精神,結合我市機構改革各有關部門職能調整情況,為及時完善我市燃氣事故預防與應急管理體系,修訂《欽州市燃氣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欽政辦〔2021〕4號)。
二、適用范圍
本市城區范圍內發生的,對城市燃氣供應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事故(如燃氣大量泄漏、火災、爆炸、供氣中斷、大面積污染、影響交通等)適用本預案。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各縣人民政府可依據本預案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發生燃氣突發事故時,優先啟用本轄區應急預案,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三、主要內容
主要圍繞我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對預案的目的、依據、機構職能、監測預警、應急響應、保障、后期處理及宣傳培訓和演練等燃氣突發事故管理的全鏈條工作進行規范,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預案編制目的、原則、依據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明確市燃氣應急指揮體系組成架構,并對各應急機構主要職責作出了具體要求和清晰界定。
第三章監測、報告和預警。明確各級燃氣管理部門及城鎮燃氣企業對燃氣突發事故風險管控、信息收集、初級報告等工作要求,同時對市燃氣應急指揮部評估事故預警級別、發布預警通知等工作流程進行了規范。
第四章應急響應。對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響應適用范圍、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應急救援、響應終止等救援搶險處置工作作出明確要求,并對跨行政區域、超處置能力以及應急擴大等變化情況應對進行了細化。
第五章后期處置。對燃氣突發事故應急結束后,人員安置、事故調查及情況總結等工作作出要求。
第六章應急保障。對燃氣突發事故搶險救援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裝備、預案、隊伍、運輸、治安、醫療衛生及資金保障作出要求。
第七章宣傳、培訓和演練。對開展燃氣安全宣傳培訓工作的主體、內容、方式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對預案演練頻次、演練評估等作出明確要求。
第八章附則。明確了預案中提及的相關名詞術語的定義,并對預案的管理更新、獎勵問責、解釋和實施等工作進行了規定。